加拿大边境服务局(CBSA)近期对中国来的「双非孕妇」加强防範,而这些「双非」孕妇来加产子,不少人看中让已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子女享受免费公立教育,但根据卑诗省的《学校法》(School Act),公立教育只对已有居民身分的父母提供,不是子女有护照即能就读。有学务委员透露,之前有校区误让委託亲戚监管的「双非子女」免费就读,教育厅还曾从严解释「双非」学费政策,要求各教育局遵守,「双非子女」除非被本地人领养,否则一律得缴交国际学生学费。
而在安省,学生要申请入学,教育局要求家长及学生必须提供加拿大身分文件的正本,这些文件包括:护照﹑公民证﹑永久居民文件﹑工作签证﹑学生签证,或难民证明文件。曾有不是本地居民的父母,欲为在加国出生的子女报读公立学校,但被要求提供报税的证明,由于未能提供有关证明,其子亦未能成功入学,唯有返回原居地读书。
目前温哥华本那比校区国际学生学费一年为12,850元,列治文为13,850元,如果「双非」子女从幼稚园即在大温就读至高中12年级,约需支付学费16.7至18万元左右。许多海外中介宣传在加拿大产子的好处时指出可以省下十多万学费,有的宣传还指,若「双非」子女在本地升大学,还可以适用本地人学费,读得愈久,省得愈多。
「双非」孕妇宁可花几万元费用来加拿大生子,除了马上拿护照,省下移民申请费之外,无非即是想省子女学费。不过,翻开卑诗省的《学校法》,却没有一条提到「有加国护照的学生即能享受免费教育」。省教育厅发言人瑟兰(Scott Sutherland)答覆本报查询指出,在2011年修订的《学校法》,其实已对那些人可以享受卑诗省免费教育,有明确规範。
他说:「免费教育是为那些有居民身分的父母而设,看的是父母有无居民身分(residency status),并不是看子女有无公民身分(citizenship)。」他解释,适用免学费的父母,可以是永久居民、「通常居民」(ordinarily resident)即通常于本省居住的人士,这类居民包括父母当中有人持国际学生签证、持至少一年以上有效期的工作签证,以及每周工作至少20小时以上,如此才算符合「通常居民」身分。
他表示,凡是家长不是永久居民或「通常居民」,他们的子女,不管是否有加拿大国籍,均必须缴交国际学生的学费。列治文教育局学务委员翁善恆指出,省民对居民提供免学费的基础在于,居民在本地报税、缴税,税款用在兴办公立教育上,所以才对居民的子女提供免费教育。他认为,如果学生的父母不是本地居民,即应该以国际学生的身分入读,缴交国际学生的学费。他提到,之前有学生的父母由于本人无法在卑诗省居住并照顾子女,于是委託住在列治文的亲友就近监管,并在家长栏上填写了亲友的资料,由于这些亲友具有「永久居民」身分,所以这些可能是「双非」或是回流的学生,因此得免学费。
但不同校区之间,又存在标準不同的情况。他透露,针对不同校区对「双非」学费政策的不同调,去年省教育厅对「双非」或回流子女的学费政策从严解释,并通知教育局,不再认可无法律效力的监护权关係,必须是符合《领养法》(Adoption Act)的正式领养关係,或是符合《家庭法》的监护权关係(例如父母离婚,当中一人取得监护权)才会被认可,监护人若有居民身分,他们监护的子女才能接受免费教育。
有移民顾问指出,由于法律上的「领养」牵涉复杂程序,不容易假造,而一般「双非」父母对于让他人「领养」以省学费,也有所顾虑,他认为甚至有父母为了省子女学费,而同意出养自己的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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