魁北克移民局官网于2019年7月19日更新了一则有关于魁北克技术移民集体诉讼案的通知,通知表明魁北克技术移民集体诉讼和解方案获得魁省高等法院批准。猴君曾于今年4月的文章【部分魁北克技术移民申请人收到退款和解通知】中提到过案件和解赔偿的相关信息。
哪类申请人符合赔偿资格?
a) 第一组:申请人于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提交的CSQ申请,该CSQ申请中包含表明CSQ申请将会根据MIDI当时的政策条例审理或是注明"Nous traiterons votre demande de certificat de sélection selon la réglementation en vigueur au moment où vous la déposerez " 文字的申请表格A-1520-AA或者A-1520-AF,且由于2013年8月1日新政生效后受到影响导致CSQ申请被拒绝的申请人。
b) 第二组:申请人于2012年2月1日之前递交申请,或者于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7月7日期间提交了CSQ申请,且由于2013年8月1日新政生效后受到影响导致CSQ申请被拒绝的申请人。
c) 第三组:申请人于2013年7月7日至2017年3月8日期间提交了CSQ申请,且由于2017年3月8日新政生效后受到影响导致CSQ申请被拒绝的申请人。
通知中表示,原告和被告之间对于退款和解已经达成了协议,退款金额如下:
a) 第一组:第一组申请人支付的申请费金额的50%;
b) 第二组:第二组申请人支付的申请费金额的25%;
c) 第三组:第三组申请人支付的申请费金额的25%;
上述符合赔偿要求的申请人资格已于2019年6月19日关闭,这意味着,如果您的申请是在这个日期之后遭到拒绝, 将不在本次和解方案中。如果你符合本次赔偿资格,可以在2019年10月17日之前填写索赔表格。
le Formulaire de réclamation individuelle dans le cadre du règlement de l’action collective 500-06-000660- 130, disponible sur le site : https://arrima.immigration-quebec.gouv.qc.ca/action-collective
如果你选择使用邮寄的方式申请索赔,可以将申请表于2019年10月17日之前邮寄至:
Direction de l'enregistrement et de l'évaluation comparative
Ministère de l’Immigration, de la Diversité et de l’Inclusion
285, rue Notre-Dame Ouest, 4e étage
Montréal, Québec H2Y 1T8
Canada
本案更多信息可通过www.imk.ca获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