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来,合法停留期限的问题总在困扰着许多人,停留究竟是参考大签还是小签?VR是否可以多次出入境后继续使用?这些问题虽然看似不大,但是作为临时居民,停留文件较为繁杂,往往会忽略其一,后果轻则离境后无法登机返加,重则导致滞留触犯加拿大移民法,影响到续签甚至移民。
首先是老生常谈的大小签问题,作为临时居民在加拿大的合法停留期限始终参考大签的有效期,比如Study Permit,Work Permit以及Visitor Record,而小签,也就是贴在护照上的TRV签证,则是用作出入境时使用,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停留期间小签到期了,但是大签仍旧有效,那么该申请人在境内的停留保持合法有效,如果申请人此时离境,在不更新小签的情况下是无法正常登机返加的,甚至在机场check in的时候都会被拦下,而这个时候没有任何紧急处理措施,只能放弃此次登机,改签机票,重新申请TRV后才可以顺利返加。魁瓜之家
今天猴君需要解答的一个问题是,VR是否可以多次出入境后继续使用?魁瓜之家
Visitor Record, 简称VR,是申请人以访客身份延长加拿大境内停留的法律文件,因为一些陪读家长或者配偶持VR伴随家人在境内停留,所以也有人称其为陪读签证或者陪读许可,事实上,VR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签证,因为它不可以作为出入境的TRV使用,也不具备学习和工作的属性,仅仅是允许持有人在加拿大境内合法停留,停留期限截止到VR有效期。然而,如果申请人在持有VR期间离开加拿大后再次回到加拿大这份VR文件是否可以继续使用?我们根据移民法的解读认为,不可以继续使用,也就是说,VR在离境后即失效。解读根据移民法A183(4)(2),魁瓜之家
这就是为什么一些持VR配合旅游签的申请人入境时会被CBSA的边境官把VR收走,并告知VR不可以再次使用。然而也有一些申请人反映边境官会再次允许申请人使用这份VR直至有效期。边境官的确有这个权利,然而为了避免今后出现IRCC和CBSA的office对于VR文件有效性出现不同认知,从而对VR持有人未来的一些列申请造成未知的风险,我们还是强烈建议VR在离境后回到加拿大后不要再继续使用,如果有延期停留的意向,重新申请一份确保万无一失。
不过回去避难不好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