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魁北克技术移民申请2010年底出现井喷,导致积案如山,从2010年底至今将近3年的时间,BIQ仅仅处理了不到半年的申请,目前官网的进度停留在2010年12月。今年7月,有关81新政的消息有如晴天霹雳般让所有手持FN的魁北克技术移民申请人不知所措,B2的门槛让不少人望而却步,不少人开始坐不住,有人申留学有人走澳洲,不再坐以待毙开始盘算后路。
手持FN,再申请加拿大留学,一般人都会想到四个字“移民倾向”,这甚至已经不是倾向了,根本就是意图明显,奔着移民去的,很多人都会担心签证的通过率。事实上,在签证官眼里“移民倾向”并不是我按照我们理解的标准去衡量, 2009年7月,加拿大移民部发布了第131号公告,公告中再次重申,“申请人存在双重意向是合情合法”。公告里的“双重意向”,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移民倾向”。
“移民局发出该公告是针对很多海外申请人不清楚‘双重意向’的定义以及一直对‘双重意向’存在很多误会,甚至部分国内的签证顾问也一直认为如果申请了永久居民签证(如亲属团聚移民、投资或技术移民)或者有亲属在加拿大,那么他们再申请临时居民签证(如留学、探亲、商务考察签证)会被认为有‘移民倾向’而拒签,部分申请人因为这样的误解而不敢递交临居签证申请,从而浪费了前往加拿大学习进修、洽谈生意、探访亲友的机会。在加拿大政府看来,这些误会影响加拿大吸收更多有用的人才。”
其实,加拿大《移民与难民保护法》第22条第2款就曾作出过相关规定:“一个有成为永久居民意愿的外国人,如果签证官认为,他会在许可的期限到期后离开加拿大,则该外国人的意愿,并不能够影响到他成为一个临时居民。”
“比如,一个国际学生就可能有‘双重意向’,第一个意向是申请学习许可(临时居民),第二个意向是申请永久居民身份。根据《移民与难民保护法》,学生可以通过几种渠道,从临时居民转变为永久居民,而这符合‘双重意向’的规定。这个‘双重意向’并不能作为学习许可申请被拒签的理由。移民官在评估申请人的‘双重意向’时,会辨别清楚哪些申请人的意图是诚信可靠的;哪些申请人会在永居签证申请遭拒绝后,而临居签证到期之时仍不离开加拿大。
所以手持魁北克技术移民FN并有留学意向的申请人,并不用太过于担心“移民倾向”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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